一、活动背景与目的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人任务,乐山师范学院图书馆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、校团委,开展年度“沫香”十佳书香班级、十佳阅读之星评选活动。
本次活动旨在通过选树典型,引导师生爱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,推进“书香校园”建设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动能,培养具有终身学习能力的时代新人。
二、评选范围与名额
(一)参评对象
1.十佳书香班级:全校大二、大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班级。
2.十佳阅读之星:全校大二、大三年级在校学生。
(二)评选名额
十佳书香班级和十佳阅读之星各10个。
(三)数据周期
评选数据周期为上一自然年度(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十佳阅读之星评选标准
1.参评资格:个人年度借阅量与在馆时长同时进入前200名且积极参与图书馆阅读活动的学生可参与评选;
2.评分办法: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,综合得分=入馆时长得分*30%+图书借阅量得分*50%+阅读活动参与得分*20%,按照排名先后确定。
(二)十佳书香班级评选标准
1.评选资格:按“人均在馆时长得分+人均借阅量得分+参与阅读活动次数得分”总分排序,取前20个班级。
2.名额分配:文科专业10个,理工科专业6个,艺体专业4个。
注:同一学院入选班级不超过2个;以上名额可根据当年统计数据适当调整,以实际公示为准。
3.评选标准:综合得分=人均入馆时长得分*30%+人均借阅量得分*50%+人均阅读活动参与得分*20%。
四、评选流程
(一)初评:依据图书馆信息系统导出图书借阅和在馆学习时长,参与省级阅读活动导出名单等数据,按评选标准确定入选。
(二)初评公示:入选名单在图书馆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,接受全校师生监督。
(三)异议处理:公示期内,单位或个人对数据有异议,可实名向图书馆提出复核申请。
五、表彰奖励
十佳阅读之星:颁发校级荣誉证书
十佳书香班级:颁发校级奖牌
附件: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度“沫香”十佳阅读之星和十佳书香班级评选标准
图书馆
2025年3月27日
附件:
“沫香”十佳阅读之星和十佳书香班级评选标准
一、十佳阅读之星评选标准
1.评选范围:在大二、大三的学生中评选。
2.评选入围:同时进入年度图书借阅量及在馆时长前200名的学生可参与评选。
3.评选标准:个人在馆时长得分*30%+个人图书借阅量得分*50%+参与阅读活动次数得分*20%,按照排名先后确定。
4.阅读活动次数得分评定办法:
(1)首先筛选出“在馆时长得分+图书借阅量得分”总分最高的前30名学生;
(2)将评选年度所有省级阅读活动名单融合,筛选出参加过3次、2次及1次的学生名单,与选项(1)中的学生名单进行比对,参加过3次及以上学生计满分,2次的计99分,1次的计98分。
(3)三项得分累计相加得分前10名学生获得阅读之星奖项。
二、十佳书香班级评选标准
1.评选范围:在大二、大三的班级中评选;
2.评选标准:每个班在馆的人均时长得分*30%+每个班的人均借阅图书量得分*50%+每个班人均参与阅读推广活动次数得分*20%,按照排名先后确定。
3.每个班人均参与阅读推广活动次数得分办法:
(1)首先筛选出“人均在馆时长得分+人均图书借阅量得分”总分相对比最高的前20个班级,按文理科及艺体学院数量比例,文科学院10个,理工科学院6个,艺体学院(含播主专业)4个。
(2)将评选年度所有省级阅读活动名单融合,筛选出参加过3次、2次及1次的学生名单;
(3)导出选项(1)中的前20个班级的学生名单,与选项(2)中的学生名单进行比对,推算出各班级人均参与活动次数,人均参与3次活动的班级计100分,2次的计99分,1次的计98分。
(4)若选项(1)中的前20个班级中有集体参与图书馆讲座活动的班级,在选项(3)中增加一次参与次数(已满3次的班级不再累加)。
4.名额分配:每个学院不超过2个名额,按文理科及艺体学院数量比例,文科专业5个,理工科专业3个,艺体专业2个(根据当年统计数据适当调整,各专业评选数量以实际公示为准)。
三、并列处理
若最终综合得分出现并列,不再简单并列入选,而是采用以下规则决定先后:
1.阅读之星:比较其借阅量得分,高者居前。
2.书香班级:比较其人均借阅量得分,高者居前。